一、依據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101 年 9 月 5 日南市社工字第 1010733008 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係由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承辦補助弱勢單親家長就讀大學校院及高中職之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修業期間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 18 歲身心障礙子女之臨時托育費。
三、申請方式如下:
(一)申請時間: 101 年 9 月 10 日起至 101 年 10 月 12 日止。
(二)申請表件:計畫及申請表請於內政部社會司網站最新消息(http://www.moi.gov.tw/dsa/)及婦女福利科網頁(http://sowf.moi.gov.tw/03new/new03.htm)下 載。
四、檢附 101 年單親培力計畫及第二階段申請表各 1 份。
五、 如有疑問請逕洽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卓小姐、顏小姐,聯絡電話:(02)2321-2100 轉 201 、 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