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奉祀開臺聖王鄭成功廟宇聯合會 103 年秋季聯合祭典
民俗文化系列活動-親子燈籠彩繪比賽
一、宗旨:提倡青少年美術教育,發揚大灣國聖宮建築美學,獎勵藝術創作,提升藝術風氣。
二、指導單位:臺南市政府、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三、主辦單位:大灣國聖宮管理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臺南市議員陳秋萍、臺南市永康區北灣社區發展協會、臺南市永康區北灣里
辦公室、永康區公所。
五、承辦單位:臺南市立大灣高中。
六、活動時間: 103 年 8 月 30 日(星期六)上午 8:30〜12:00
七、活動地點:大灣國聖宮廣場
八、參加對象:設籍臺南市居民,同時子女必須就讀臺南市國中或國小。共分為國小組、國
中組兩組(依子女就學階段分組別)。預計參加人數 350人。
九、報名地點:大灣國聖宮辦公室( 710 臺南市永康區大同街 100 號,聯絡電話 06-2714772 )
十、報名時間: 103 年 8 月 12 日至 103 年 8 月 25 日(郵寄以郵戳為憑)
十一、獎勵:各組取
金牌獎 1名,頒發獎金 3000元,獎狀乙張。
銀牌獎 2名,各頒發獎金 2000元,獎狀乙張。
銅牌獎 3名,各頒發獎金 1200元,獎狀乙張。
佳作數名,各頒發獎金 800元,獎狀乙張。
十二、題材:配合大灣國聖宮民俗文化活動,展現大灣國聖宮宗教建築之美。
十三、用具:
(一)燈籠由國聖宮提供,每人限領取一件。
(二)畫材不拘,粉蠟筆、水墨、彩色筆、水彩等均可。
十四、評審:比賽之作品由大灣高中聘請美術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作品。
十五、得獎名單將於 103年 9月 13 日起公布於大灣國聖宮網站,並以專函通知學校。
十六、得獎作品將於 103年 9月 13 日至 103 年 10 月 5 日公開展出(地點另訂)。
十七、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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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參賽作品均不退還,得獎作品由大灣國聖宮收藏。 (二)本活動得獎人為著作人,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授權大灣國聖宮使用該 著作,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有在任何地點、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轉授權他人利用 該著作之權利,得獎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大灣國聖宮不須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三)參加本活動者,視為同意遵循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 (四)本實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經大灣國聖宮管理委員會決議修改公佈之。 |
十八、預期效益
十九、經費來源:
(二)不足部分由大灣國聖宮經費支應。
全國奉祀開臺聖王鄭成功廟宇聯合會 103 年秋季聯合祭典
民俗文化系列活動-親子燈籠彩繪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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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姓名 |
出生日期 |
居住地址 |
連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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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親子必須一同報名,實作材料僅發給未成年子女,每人限發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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