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 105年 1月 5 日陽社字第 1050000002 號函辦理。
二、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並未授權台灣兒童教育發展促進協會以陽光基金會名義寄送「104年八仙祈福繪畫比賽」活動訊息至各校,亦未授權該協會收集並使用民眾個資強行販售及推銷該協會之教材。
三、請各校防範並不要發送該項活動訊息予學生,可上陽光基金會網站 : http://www.sunshine.org.tw或洽 02-2507-8006分機 511 查證,以保障學校師生權益。對冒用陽光基金會名義者,陽光基金會將保留一切法律追訴權。
四、本案聯絡人: 尤薏茵君( 02- 25078006 # 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