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105學年度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小學鑑定簡章
重要日期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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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
日 期 |
備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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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報名 |
105年2月15日(星期一)至 2月19日(星期五) |
1.每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止。 2.逾期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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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 |
105年3月12日(星期六) |
1.請於上午8時30前到達考場,並查看考場座次。 2.考生請自備鉛筆、橡皮擦,並攜帶准考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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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結果 公告 |
105年3月17日(星期四) |
在本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布,網址為http://www.tn.edu.tw,並寄發鑑定結果通知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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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複查 |
105年3月17日(星期四)至3月21日(星期一) |
1.至105年3月21日(星期一)下午4時截止,假日及逾期不予受理。 2.填寫成績通知單下方之複查申請表,以傳真(06)2284785或電話(06)2412734向永華特教中心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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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選報名 |
105年3月21日(星期一)至3月23日(星期三)。 |
1.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止。 2.逾期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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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選 |
105年4月9、10日(星期六、日) |
1.將於考前三日於「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告考場梯次。 2.第一梯次請於上午7時30分前到達報到處報到,並查看考場。 3.第二梯次請於上午9時30分前到達報到處報到,並查看考場。 4.倘初選通過者於105年4月9日當日可施測完成,4月10日則免辦理複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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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選結果公告 |
105年4月14日(星期四) |
在本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布,網址為http://www.tn.edu.tw,並寄發鑑定結果通知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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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選複查 |
105年4月14日(星期四)至4月18日(星期一) |
1.至105年4月18日(星期一)下午4時截止,假日及逾期不予受理。 2.填寫成績通知單下方之複查申請表,以傳真(06)2284785或電話(06)2412734向永華特教中心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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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 |
105年4月19日(星期二)至4月22日(星期五) |
1.至105年4月22日下午4時截止。 2.持「戶口名簿正本」及「複選測驗結果通知單」逕向戶籍所屬學區之學校辦理報到;逾期視同放棄提早入學資格,家長不得有所異議。 3.因學童提早入學影響學區學校班級數時,基於不增班原則,學童及家長應無條件接受教育局協調至鄰近學校就學,國立學校、私立學校及總量管制學校等不予分發。 四、欲至國立學校、私立學校就讀者,請逕依該校規定申請。 |
臺南市105學年度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小學鑑定簡章
105年1月7日南市教特(二)字第1041300954B號函核定
壹、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第12條
二、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第2、3條。
貳、目的:
協助本市身心發展良好之資賦優異兒童提早進入國小一年級就讀,接受適性教育,發展身心潛能,並培育優異人才。
參、報名資格:
一、初審:凡設籍本市,年滿5足歲以上,未滿6足歲(民國99年9月2日至100年9月1日出生)具資賦優異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國小一年級學童相當者。
二、初選:初審通過者,始得參加初選。
三、複選:初選通過鑑定者,始得參加複選。
肆、報名辦法:
一、時間及地點:
(一)初選報名:105年2月15日(星期一)至2月19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假日不收件,逾期不予受理)。
(二)複選報名:105年3月21日(星期一)至3月23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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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辦 學 校 |
地 址 |
聯 絡 電 話 |
備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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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誠 國 小 (民治特教中心) |
臺南市新營區公誠街5號 |
(06)6337740 |
北考場:報名所在地即為所選考試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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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 福 國 小 (永華特教中心) |
臺南市中西區永福路二段86號 |
(06)2412734 |
南考場:報名所在地即為所選考試地點 |
三、報名費用:報名手續一旦完成,恕不退費。
(一)初選:新臺幣800元整。
(二)複選:新臺幣1,000元整。
四、報名手續:
(一)初審:檢核家長版「學前兒童提早入學能力檢核表」【本表於報名時現場發給並填寫】,由家長、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針對兒童身心發展情形據實填寫,合計總分後簽章;檢核結果兒童之學習能力分數需達22分且入學準備度分數需達38分;由承辦學校初審之,初審通過者,始得參加初選。
(二)初選:
1.繳交家長版「學前兒童提早入學能力檢核表」(繳交後不得要求修改)。
2.領取並填寫報名表。
3.繳交考生最近3個月內1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2張(1張請黏貼於報名表,另1張請黏貼於准考證,不得使用生活照)。
4.繳驗戶口名簿及申請者(家長、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影本各乙份(正本驗畢歸還,影本留存)。
5.繳交報名費新臺幣800元(持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者或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之學生報名費得減半收費,證明正本驗畢歸還,影本留存)。
6.繳交回郵信封1個,貼足限時掛號回郵信封郵票32元,並填妥收信人郵遞區號、地址、收信人姓名及考生姓名。
7.身心障礙學生需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影本(浮貼於報名表背面上方);身心障礙考生如需特殊考場服務,請務必於報名時一併提出申請,逾期無法受理,請考生及家長自行負責。(持身障手冊或身障證明之考生才需繳交)
8.領取准考證。(應試時務必攜帶)
(三)複選:
1.查驗初選鑑定結果通知單及初選准考證正本(驗畢歸還)。
2.繳交教育需求評估報告。
3.繳交報名費新臺幣1,000元(持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者或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之學生報名費得減半收費,證明正本驗畢歸還,影本留存)。
4.繳交回郵信封1個,貼足限時掛號回郵信封郵票32元,並填妥收信人郵遞區號、地址、收信人姓名及考生姓名。
伍、鑑定方式:
一、測驗方式
(一)初審:檢核家長版「學前兒童提早入學能力檢核表」。
(二)初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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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時間 |
測驗內容 |
備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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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年 3 月 12 日)星期六 ( |
上午 |
08:50 |
預備鈴 (考生入座、家長離場) |
北考場-公誠國小(新營區公誠街5號) 南考場-永福國小(中西區永福路二段86號) *請於上午8:30前到達考場,並查看考場座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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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09:40 |
團體智力測驗(1) |
1.考生請自備鉛筆、橡皮擦,並攜帶准考證。 2.家長請務必參加說明會,以了解學童提早入學相關事宜(09:50~10:40) 3.預備鈴響,請考生家長立刻離開考場,以免影響考試時程及考生作答情緒。 4.逾時入場或測驗中途因偶發事件離場者,不得要求延長受測時間。(考生遲到15分鐘者不得入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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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0 |
預備鈴 (考生入座、家長離場參加提早入學說明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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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0:40 |
團體智力測驗(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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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 |
預備鈴 (考生入座、家長離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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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11:40 |
團體智力測驗(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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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複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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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時間 |
測驗內容 |
備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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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年 4 月 9 、 10日 )星 期 六 、 日 ( |
上午 |
08:00~12:00 |
個別智力測驗 |
1.北考場-公誠國小(新營區公誠街5號) 2.南考場-永福國小(中西區永福路二段86號) ※將於考前三日於「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告考場梯次。 ※第一梯次: 請於上午7:30前到達複選報到處報到,並查看考場。 ※第二梯次: 請於上午9:30前到達複選報到處報到,並查看考場。 ※倘初選通過者,於4月9日當日可施測完成,4月10日則免辦理複選。 |
陸、鑑定標準:
一、初審:「學前兒童提早入學能力檢核表」兒童之學習能力分數需達22分且入學準備度分數需達38分。
二、初選:團體智力測驗總成績達平均數1.5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93以上;未通過初選者,不得參加複選,本項成績不與複選成績併計。
三、複選:個別智力測驗總成績達平均數2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97以上,依測驗結果,經鑑輔會綜合研判後決定是否錄取。
四、身心障礙及社經文化地位不利兒童(能提出佐證資料者),參加本鑑定得由本市鑑輔會依其身心特質,調整鑑定方式及標準,進行綜合研判。
柒、放榜日期:
一、初選:105年3月17日(星期四)在本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布,網址為http://www.tn.edu.tw,並寄發鑑定結果通知單。
二、複選:105年4月14日(星期四)在本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布,網址為http://www.tn.edu.tw,並寄發鑑定結果通知單。
捌、登記入學:
一、登記資格:符合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第3條:
1.智能評量之結果,在平均數正二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97以上。
2.社會適應行為之評量結果與適齡兒童相當。
二、符合上述提早入學資格之兒童,請於1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