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全國語文競賽寫字項目,國小學生組與國中學生組字之大小修正為 7 公分見方,並一律用 6 尺宣紙 4 開「90 公分×45 公分」書寫,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5 年 1 月 15 日臺教社(四)字第 1050005223 號函辦理。 二、本局為使本市學生提前練習,及早適應全國語文競賽新的用紙規格,於本(105)年度市長盃語文競賽開始實施,請貴校務必轉知所屬競賽員及指導教師知悉。
臺南市龍崎區龍崎國小暨龍船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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