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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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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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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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
485
- 收件窗口:申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之設籍學校,無設籍學校則寄至隆田國小。
- 受理收件日期:
上學期:106年4月1日至106年4月30日。
下學期:106年10月1日至106年10月31日。
- 申請人送件內容(最新版本為106.9版):
- 申請書正本1份,應包含:
實驗教育對象(身心特徵)、目的及教育方式、教學內容、參與實驗
教育人員、教學資源、預期成效、與學校協商書(非必備文件)、教
師任課同意書及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與設籍學校協議書、學生戶口
名簿或戶籍謄本、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影本、家長同意書等。
- 請提醒申請人,勿自行刪增基本資料頁的內容與排版格式。
- 正本免裝訂。請以A4單面列印,超過A4大小的文件請縮印,
不裝訂,並以長尾夾固定。
- 申請人於影本文件證件頁必須加蓋核與正本相符及私章,以示
由本人確認資料無誤。
- 影本5份:請以正本完整複印成5份,雙面列印,並於左側釘三針,裝訂成冊(其中影本1份供設籍學校留存)。
- 請於收件後三日內,至臺南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網站做登錄(網址:http://nonschool.tn.edu.tw/index.asp),學校區登入之帳號密碼,預設為學校代號(6碼)+@tn.edu.tw,密碼與帳號相同;若貴校曾經做密碼變更,請洽詢上一位承辦人。
- 登錄資料時,應選擇新增一筆資料,請勿將之前申請的舊資料拿來作修改或刪除(應永久保存)。
- 請將正本申請書完整掃描(建議掃描成彩色檔),並上傳至臺南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網站之「上傳檔案」步驟(106.9新規定),檔名不得命名為中文,否則上傳會失敗。
- 網站輸出的檢核表請以單面列印並核章,於正本中請勿印成雙面。
- 設籍學校應於受理個人實驗教育申請計畫後,成立專案小組,由校長擔任召集人召開會議,就申請案件進行審視並提供建議。
- 學校依資料檢核表檢核「各項文件是否齊備」,專案小組僅就申請資料做完整性審視,不做申請計畫准駁。
- 實驗教育申請人若主張擁有學業分數給予完全權力,設籍學校得請申請人簽署放棄成績排序聲明。
- 各校務必詳細審視申請資料及相關附件完整填列,並於相關應核章處核章(職章)、用印(協商書請加蓋關防,乙方代表請用小官章或條戳章)。
- 所有申請資料申請表單及計畫等,請於106年5月4日及106年11月4日前寄達承辦學校隆田國小(72041臺南市官田區隆田里中山路一段127號 總務處收),網站內有信封格式,敬請善加利用。